(史學研究、爭霸流、三國)董仲舒評傳(出書版) 免費在線閲讀 王永祥 最新章節無彈窗 提出了,於天,之性

時間:2019-05-17 20:07 /科幻小説 / 編輯:豹哥
主人公叫提出了,董仲舒,之性的小説是《董仲舒評傳(出書版)》,本小説的作者是王永祥寫的一本宮廷貴族、權謀、史學研究類小説,內容主要講述:⑥ 《椿秋繁漏·王

董仲舒評傳(出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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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主角:董仲舒,於天,提出了,之性,孔子

更新時間:2020-01-13 14:52:28

《董仲舒評傳(出書版)》在線閲讀

《董仲舒評傳(出書版)》第12篇

⑥ 《椿秋繁·王通三》。

及"反"的評價,似乎就可以打發了。但是,這顯然是一種簡單化的批判。確實應當承認,董仲的目的論有"薄"和"荒謬"的一面,但是卻不能因此就採取簡單化的方法,而拒絕更入地分析研究他提出神秘的目的論的社會原因、認識論源及其作用,特別是不應忽視它作為人類認識發展史的一個環節,抹煞它對人類認識的發展所給予人的啓示作用。然而也只有把它放在人類認識發展過程中的一個環節,才是對它的真正批判和真正克。考察人類認識的發展史即可知,自從人類在勞中把自己從物界提升出來之開始思考宇宙的本質及自同周圍事物的關係。在人類的年時代,當時人們雖然可以比較正確地認識常生活所遇到的各種簡單的事物及其同人的關係,但是由於當時自然科學的落,對那些難以預料和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以及許多看來是非常怪異的現象和事物,本不可能作出理的解釋,於是,對大自然產生了神秘和敬畏,並在自己稚的幻想中想像出各種非自然的緣由,對之由衷地崇拜和信仰,由此產生了原始宗神學,這其中即包有對事物的神學目的論的解釋。可見,宗神學及神學目的論的產生,正是同人們探世界的本質及其同人的關係相聯繫的。當然,它不過是一種歪曲反映和錯誤回答。但至此這還只能説是認識上的錯誤,而此,隨着階級的產生,剝削者為了利用宗以加強對人民的統治,於是宗神學的存在又增加了一個階級的源,併成為其用以統治人民的工醉人民的鴉片煙。由此表明,宗神學及神學目的論不論從認識源上還是從階級源上,都是阻礙人們正確認識世界本質及其與人自關係的,它不但不能引導人們去認識客觀真理,反而將真理掩蓋起來。這也就是人們對董仲神秘的目的論之所以持嚴厲批判度的緣由。

但是,對它簡單化的批判是無濟事的,在歷史上有神論的出現是很複雜的。"鴉片煙"的作用,這是一般的批判説法,事實上在複雜的歷史河中,還會出現各種例外現象,例如,有時勞者階級為了反抗統治者的迫,也利用宗神學的形式來組織羣眾,這在歷史上是屢見不鮮的。對此,顯然就不能只足於所謂"鴉片煙"的批判了。董仲的自然神論的神學目的論的出現,也有着極其複雜的情況。一方面,他的確是為當時漢王朝的封建統治務的,如説:"德侔天地者稱皇帝,夭佑而子之,號稱天子"①,"天子受命於天"②,顯然是要用天命論來神化當時的最高統治者,使人民從他的統治,不敢隨意造反。但另一方面他又説:"天之生民非為王也,而天立王以為民也。故德足以安樂民者,天予之;其惡足以賊害民者,天奪之"③,還有上面所引天有所"分予"的話,這顯然是説,天子雖為天神所立,最為天下貴,但卻不可任意胡為,否則,夭將會把他的王位奪去。這也就是要用神學的目的論來限制統治者對人民的榨,以防止起人民的反抗和起義,危及封建政權。這裏顯然有着對孟子民本思想的繼承。董仲編造這樣一神學的目的論,就其社會效益來看,當然首先和從本上來説,是有利於封建剝削者,特別是它的最高統治者的,代表了封建剝削制度的遠利益。如果當時封建統治者真的因而有所收斂,必將會減一些人民的負擔,使被統治① 《椿秋繁·三代改制質文》。

② 《椿秋繁·順命》。

③ 《椿秋繁·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殺》。

的人民少受一些剝削之苦,從而使當時已經有所發展的農民與地主階級矛盾得到緩和,以致使封建社會得到相對的穩定,甚至得到繁榮和發展。當然,這是董仲提出這種神學目的論所設想的最佳效益。但這只是一種幻想,歷史有它自的規律。剝削者貪得無厭的本必然使他們不會聽從董仲的警告,從而導致被人民推翻。但是不管結果如何,這卻説明董仲提出目的論的複雜,特別是這時還是封建社會的上升時期,因此,除開其有利於減人民負擔一面,就是有利於鞏固封建制度的一 面,也不能扣上"反"的帽子。可見,在評價董仲的目的論問題上,必須予以實事是的分析,絕不可一聽説是"神學目的論",給他個一刀切式的徹底否定。

對董仲神學目的論在認識論上的錯誤的分析,也應如此。在人類古代,由於缺乏科學知識,因而在探宇宙萬物的究極原因時,遇到了極大的障礙。於是人們給自己的頭腦上幻想的翅膀,出現了以下兩類主要的解釋:一類是所謂"自然"論,這個"自然"論也有三個方向,一是自然必然,即所謂自然稟賦的命定論或宿命論,一是自然偶然,由此陷入神秘主義,再一個是樸素唯物主義者以自然科學方式的回答;另一類是通過幻想,以有神論的宗神學方式(包括神學目的論)或哲學唯心論的方式來解釋這個究極原因。中國古代哲學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也明顯分為兩大派:"莫為"派和"或使"派。"莫為"派即上面所説的自然論,"或使"派即上面所説的有神論和哲學唯心論的解釋。

董仲的目的論顯然屬於或使派的觀點。不過其基礎不是如西方那樣的基督神學,而是東方中國獨的自然神論。這種自然神論無疑也是一種有神論,因此董仲的目的論也可以説是神學的目的論。不過,既然這種自然神論所崇奉的已與殷周時代的超自然的上帝之"天"不同,而是自然自及其規律,那麼這種自然神論的目的論也就與殷周時代的天命論不同,它絕不是殷周時代天命論的簡單回覆,而是有了新的內容和涵義。面對着劉邦和項羽把自己的成功和失敗完全看作是"天命"使然,董仲卻以"天人應"的目的論來作説明,這顯然是企圖從超自然的天命論中擺脱出來的一種嘗試或掙扎。這在面我們將要論述的"天人應"論中可看得更清楚。

這顯然與馬克思關於"自然神論不過是擺脱宗的一種簡易行的方法"有着極為相似的情形。

董仲以"天人應"為主要特徵的自然神論的目的論,所探討的無疑正是宇宙萬物的究極原因。因此,董仲與苟子"不知天"的主張相反,明確提出了"夫王者不可以不知天"的觀點,儘管董仲也曾説過:"天意難見也,其難理"①,但他還是堅信人是可以知天的,並指出了觀"天志"、"天"的途徑:"是故明陽入出實虛之處,所以觀天之志;辨五行之本末順逆、小大廣狹,所以觀天也。"②。他的答漢武帝"聞大之要","治之端","明天人之故,通古今之"的"天人三策",以及《椿秋繁》凡十六卷、八十二篇,可以説都是對這個天人關係問題的探索與研究;而他在這些論著中關於"之大原"、"天次之序"、"天人相副"、"同① 《椿秋繁·天地陽》。

② 《椿秋繁·天地陽》。

類相"、"天之常",以及風雨霜雪雷霆何由而成等問題的論述,也就是他對這個有關究極問題的理解與回答,特別是他關於"天有十端"和"天地人萬物之本"的觀點,更是表現了他對這個究極問題回答的。這就表明,董仲的目的論,已不再是單純地探討大自然的本質和奧秘,而是把自然物與人的文化相聯繫,並在這個聯繫中闡述天和人。這也就是所謂真、善、美三者的統一。①天地人三者為萬物之本,相為手足,創造了人化的自然萬物,所以為"真";天有仁之心,生萬物以養人,而人亦"化天理而義",明詩書,懂禮義,知人,所以為"善";夭地有"中和"之氣以生人,而"中和者,天地之大美也",所以為"美"。由此可以看到,董仲自然神論的目的論雖有一層神學的或神秘主義的彩,但卻有着很多的理成分。

除此之外,再從一般目的論,特別是董仲目的論在人類認識史上的地位來看,也不應一概否定,而亦應取分析度。亞里士多德在他的《物理學》中談到自然的活是否有一個目的時,就一方面批評了"自然必然論",另一方面批評了"自然偶然論",論證了目的論。他説:"如果已經同意事物或者是偶然的結果,或者是為了一個目的而發生,而事物不能夠是偶然或自發的結果,那就可以斷定它們一定是有目的的";"再者,只要一個系列有一個完成點,所有先行的階段就都是為了那一點。"②總之,在亞里士多德看來,在那些由自然產生的東西里面,是有那種有目的的活存在的。

在人們的智中怎樣,在自然中也就怎樣;人的智是為一個目的的,在自然中也必然有着目的。譬如,"如果一座访子是由自然造成的,它也會像它現在由技藝造成那樣被造成"①。他認為,在自然中存在着兩種東西:質料和形式,其中形式就是被那質料所追的目的。世界上的自然事物,就是一個不斷由質料上升到形式、又由低級的形式上升到高級形式的系列,其中,所有低一級的形式相對於高一級的形式來説,也是質料與形式的關係。

因此,這個系列的發展,在它的內部始終有目的的活存在,這也就是亞里士多德"四因説"中的目的因。黑格爾是把目的作為理念發展的一個邏輯環節予以肯定的。理念在他的《邏輯學》中經過存在論和本質論的一系列範疇最到達概念論,在概念裏它又先經過主觀入客觀,在客觀中又有機械和化學,最在目的中實現自的迴歸,正是通過目的,概念才入了理念的自發展歷程。

在黑格爾看來,概念在機械裏是單純的必然,沒有自由,只有到目的,它才是自在自為的,獲得了自由,所以,目的與機械的對立,也就是自由和必然的對立。因此在他那裏,目的是比必然更高一級的範疇,也更接近於理念自的迴歸。不過,對目的,黑格爾又劃分為"內在目的"和"外在目的"。他認為,在近代談到目的時,首先是外在目的佔上風。

他説"這種目的論是把目的放置在自然事物之外的",井認為,亞里士多德的目的論比這種外在目的論"要來得優越","因為在他那裏,主要的事情是把目的規定為自然事物本的內在決定"②。可見,黑格爾對目的論也不是一概否定的,而是把它作為過渡到① 參見金椿峯著《漢代思想史》。

② 《古希臘羅馬哲學》,三聯書店1957 年版,第256 頁。

① 《古希臘羅馬哲學》,第256 頁。

② 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2 卷,三聯書店1957 年版,第309 頁。理念即真理的一個必經的環節,特別是他肯定了內在目的對單純的必然的優越,這對如何正確評價董仲的目的論有着重要的參考價值。

從我國古代認識論的發展史來看,在探討世界的究極問題上,"或使"派中的有神論和哲學唯心論在總結論上,他們或者陷入了神學唯心論,或者片面誇大了人的精神作用,因而是錯誤的甚至是荒謬的;而"莫為"派由於把究極因歸於自然,因而在總觀點上應該説是正確的。但是若踞嚏分析,無論是"莫為"派的自然必然還是自然偶然,實質上一個陷入了命定論,一個陷入了不可知的神秘主義,因而取消了對自然究極原因的認識任務,而"或使"派中的目的論卻逐漸入到了自然事物或現象間的規律(如面所述董仲對天和天、人的探討),可見,對這一問題的評價,絕不可只見其表,不究其內。董仲的目的論從其神學的形式看,無疑應屬於外在的目的論,即似乎是從自然之外強加於自然事物一個目的。然而這是把"天"神看作是超自然的情況下才是這樣。可是,董仲的"天"神之區別於殷周者,正在於他的"天"是包括了"十端"的自然自。所以,從本質上看,董仲自然神論的目的論並非外在的目的論。而是包十端的自然之天自有的內在目的,這種目的了對自然事物究極原因的"故"與"理"的刻探討,因此有着相當的理思想的因素,絕不都是荒誕無稽之談。

當然我們絕不是在總上肯定目的論的正確,事實上自然和社會的發展都不有目的。在古代,由於人們自然科學知識的落,不懂得"化論",也不知什麼"物竟天擇"。所以,"每當所有的部分得好像是為了一個目的而產生出來那樣的時候,這樣的東西就活下來了,因為它們自發地構成了一個適的機。反之,那些得不是這樣的東西,就消滅了,並且繼續在消滅中"①,於是人們得出了目的論的認識,把自然界經過物競天擇而出現的化現象説成是如人有意識、有目的所為的活。這顯然是錯誤的。當然,從今天來看,不僅自然界的發展是如此,就是人類社會的發展,也是一個自然歷史過程。董仲把改朝換代都看作是天意所為,顯然也是錯誤的。人類社會事物的發生和發展,就個別事件來看,都是人的有目的和有意識的活,但是就整個社會的運來看,又表現為無目的、無意識。從以往的歷史來看,一切統治者總想按照自己的意志來改造社會,可是社會並不依個人或階級的意志為轉移,更不是什麼神仙的安排。相反,人類的社會歷史發展同自然一樣,也沒有什麼既定的目的。所以馬克思、恩格斯早就批判了這種歷史目的論:"歷史不外是各個世代的依次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各代遺留下來的材料、資金和生產;由於這個緣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了的條件下繼續從事先輩的活,另一方面又通過完全改了的活來改舊的條件。然而,事情被思辨地顛倒成這樣:好像一個時期歷史乃是一個時期歷史的目的,??其實,以往歷史的'使命'、'目的'、'萌芽'、'觀念'等詞所表明的東西,無非是從來歷史中得出的抽象,無非是從歷史對來歷史發生的積極影響中得出的抽象。"②以往對董仲目的論的批判中,往往只注意了對他的自然界目的論的批判,而對他的歷史目的論,只① 《古希臘羅馬哲學》,第255-256 頁。

②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 卷,第51 頁。

是批評了其神學的荒謬,而忽視了其歷史目的論,這是應予注意的。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包括神學)在這個問題上分歧的焦點是:天"故生"物與人,還是天"自生"物與人?"故生"論是一切唯心主義、包括神學唯心主義的觀點;"自生"論則是一切唯物主義者的觀點。董仲把本來是自然之天、地自然生成了萬物與人,説成是天的意志和目的,這就把自然之天神秘化和神聖化,從而陷入了有神論的神學目的論。儘管他在實質上説的是天"自生",但卻給它罩上了一層神秘的彩。唯物主義者當然要批評他的神學,不過我們卻不能把他簡單地等同於殷周的天命,特別是不應否定他提出這種目的論對於減人民負擔、鞏固封建制度的步作用。

二、神秘的"天人應"論

董仲的神學目的論有一個與殷周天命論和西方所信奉的上帝的神學目的論不同的特點,就是它不是由超自然的"夭"神或上帝隨意命定的,其天神的目的是通過天人之間的相互應來實現的,所以"天人應"的目的論。因此,"天人應"也是董仲對天人關係的回答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方面,並刻表現了他的自然神論的宇宙觀。下面就來對"天人應"論的由來和實質作一入的探討。

(一)"天人應"論的由來

董仲在漢代提出"天人應"的目的論,並被統治者所採納,這絕非純粹的偶然,而是有其刻的歷史據。為了更好他説明它的本質及其歷史必然,首先需要追溯一下它的歷史。

面已指出的,殷周時代,隸主、特別是它的上層統治者,為了統治人民的需要,拼命鼓吹一種做"天命論"的唯心論。它認為,人世問及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全知全能的超自然的上帝之"天"的有意安排,即所謂"天命"。這個思想到椿秋及戰國初年還相當流行,直至戰國的中、末期,才被"五德終始"説所代替。不過,"五德終始"説的實質仍是一種改頭換面的天命論,即是以與五行説相適應的五種天命來説明人間的改朝換代。即使到了漢代的中期,也還有人圖以此來編造漢朝當興的故事。不過這時的五德終始説與秦朝已有了區別,秦朝是按五行相勝來編造的,漢代則是按五行相生來編造的,而且秦、漢各代表何德也説法不一,加之秦朝僅二世而亡,這就給"五德終始"説以極大的衝擊。正是由於這種理論自的混,使漢代的意識形不能有所一統,這對剛剛取得封建政權的漢朝統治者來説極為不利,所以武帝提出了"天人之應"的問題:"三代受命,其符安在?

災異之,何緣而起?"因董仲對這一問題的回答,產生了大家所熟知的"天人應"論。是什麼促使此時急需解決這個"天人之應"的問題呢?

一方面是統治者內部矛盾的化,另一方面是封建統治者與廣大農民矛盾的發展,這兩方面都要鞏固以皇帝為代表的中央集權的封建政權和緩和階級矛盾。"天人應"的目的論正是適應於這些方面的需要應運而生的。

當然,"天人應"論的提出還有賴於歷史為之提供的思想資料。除了面所説"天命論"這一有神論的提之外,直接與"天人應"論的內容相關的思想資料,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賞善罰惡的"天,唯德是輔"的思想。如《尚書·召誥》曰:我不可不監於有夏,亦不可不監於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這是成王遷都洛邑時,召公以夏殷的興亡史來勸誡成王的一段話。夏、殷之先王都是受天命而歷年,但其子孫桀、紂因"不敬厥德",從而"早墜厥命",失去了王位。《左傳》值公五年,虞大夫宮之奇引《周書》之逸書語亦曰:"皇天無,唯德是輔"。這即是説,皇天沒有私,誰有大德他就輔佐於誰,命他為王。這種思想到了椿秋時期,就更普遍了,甚至及於朝臣:大者天地,其次君臣,所以為明訓也。今宋人殺其君,是反天地而逆民則也,天必誅焉。①善之代不善,天命也,其焉闢子產?舉不逾等,則位班也;擇善而從之,則世隆也。②吳子使屈狐庸聘於晉,通路也。趙文子問焉,曰:"延州來季子其果立乎?巢隕諸樊,間找戴吳,天似啓之,何如?"對曰:"不立。是二王之命也,非啓季子也。若天所啓,其在今嗣君乎!其德而度,德不失民,度不失事,民而享有序,其天所啓也。有吳國者,必此君之子孫實終之。季子守節① 《國語·晉語五》。

② 《左傳》襄公二十九年。

者也,雖有國不立"。這些顯然都是説,只要行善、積德,就可以得到上天的任命。善代不善,此乃"天命";而反天逆民者,則"天必誅焉"。這個思想在墨子那裏更為突出。如《墨子·天志中》説: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有之,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亦有之。??得天之賞者誰也?若昔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是也。??得天之罰者誰也?若昔者三代王桀紂幽厲者是也。可以看到,這些思想正是在董仲"天人應"論中反覆出現的,也是應的最終目的或落點。

(二)"天人一"的思想資料,這是關於天人之所以發生應的重要條件。"天人一"的思想萌發於我國的上古時代,在人們質樸的思維中即直到了天人原本就是一,或為同類。《尚書·皋陶謨》説:"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這裏就把天之所行與民之所聯繫到了一起。天視聽人君之行,用民之聰明;天明畏,用民以成其威。這是説,天之行是以民行來現的。

天人何以會德、同呢?《詩經·烝民》作了回答:"天生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這是説天生了眾民,使之有物用和有遵行的法則,人民執持着人間的彝,所以都喜好和讚揚有美德的人。照此,天人的一,第一,天生人,因而天人同類;第二,天人作為同類,最重要的是都有彝之德。這種"德"的典型或表率,就是面所説的"大人",亦即"聖人"。儒家思想的主要之點或出發點正在於此。所以《中庸》開篇三句:"天命之謂,率之謂,修之謂"就是從天生萬物與人,並賦予了人以彝開始的;孟子則反過來講:盡心,知,知天,也説明了儒家天人一思想的實質。

當然,中國古代的天人一思想並不是專屬於儒家的。家也有,不過與儒家不同。家的天人一思想則着重於始基的同一。如稷下家曾講:"在天地之間也,其大無外,其小無內"①。"到慢天下,普在民所,民不能知也。一言之解,上察於天,下極於地,蟠九洲。"這實際是講,天與人都同一於;而莊子則從"通天下一氣"的視角,肯定了天、地、人及萬物的同一。莊子曰: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為生,散則為。若生為徒,吾又何患?故萬物一也。③以上是先秦的天人一思想。入秦朝之,人們更着重行天、人的類比,以説明天人同類。如《呂氏椿秋·有始》説:"天地萬物,一人之也,此之謂大同。"這就是把天與人看作有同構的事物。正是這一點,才引發了漢代人關於天人同類的比附。

(三)同類相的思想資料。這是天人之所以發生應的理論基礎。早在《周易》的《乾卦·文言》就有了這種同類相的思想。同聲相應,同氣相,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睹。本乎天者上,本乎地者下。

① 《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① 《管子·心術上)。

② 《莊子·齊物論》。

③ 《莊子·知北遊》。

這裏的"同聲相應,同氣相",可以説是在中國古代文獻中出現的最早和最明確的同類相的理論了。此,《呂氏椿秋》則有更一步和更詳盡的論述:類固相召,氣同則,聲比則應。鼓宮而宮,鼓角而角。平地注;均薪施火,火就燥。山雲草莽,雲魚鱗,旱雲煙火,雨雲波,無不皆類其所生以示人。故以龍致雨,以形逐影,師之所處,必生棘楚。禍福之所自來,眾人以為命,安知其所。??在《呂氏椿秋》的《召類》中還有一段與此大致相似的論述。這裏就已明確地提出了"類固相召,氣同則,聲比相應"的觀點,它與董仲的"同類相"思想已非常接近。除此之外,《呂氏椿秋·精通》為了説明這個思想,還舉了許多例子,如説鍾子期"夜聞擊磐者而悲",召問之,原來是一人之因殺人不得生,其本人與雖都得生,但本人為公家擊磐,為公家為酒,不得相見,故"悲存乎心,而木石應之";同時,此事還表明,子與副木"雖異處而相通","隱志相及,疾相救,憂思相,生則相歡,則相哀。此之謂骨,神出於忠,而應於心,兩精相得"①。這些踞嚏實例,顯然也為董仲提出"同類相"的應觀點,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資料。

(四)符瑞和譴告的思想資料。這是直接涉及天人應的表現的問題。據《國語·周語》記載,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周之史官伯陽即説:周將亡矣!夫天地之氣,不失其序;若過其序,民之也。陽伏而不能出,迫而不能,於是有地震。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鎮也。陽失而在,川源必塞;源塞,國必亡。??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其川源又塞,塞必竭。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徵也。

伯陽在此顯然就把西周之將亡與地震聯繫到了一起,把"三川實震"看作是西周的亡國之徵。這也就是來的災異、譴告説。在《詩經·十月之》也有一段類似的話:十月之的朔月辛卯,有食,"月告兇,不用其行,四國無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則維其常,此而食,於何不臧。燁燁震電,不寧不令;百川沸騰,山冢崒崩;高岸為谷,谷為陵,哀今之人,胡憯莫懲。"這顯然是説,由於國王不用良善,以致四方之國失政,因此之故,月已告知天下,將要發生月食了,此乃兇亡之徵。百川要沸騰,山冢也要崒崩,高岸為谷,谷則將成山陵。這顯然也是把君工的失政與月食及山川的化聯繫了起來。不過,這時尚未對這種現象加以總結和概括。對此作出最精煉概括的是《中庸》:"國家將興,必有偵祥;國家將亡,必有妖孽。"孟子也説:"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①這是説,天不會説話,但它以自己的行為和事功來顯示自己的天命。鄒衍也講,凡帝王之將興也,天必見祥乎下民。而在先秦對此論述最多的算是《呂氏椿秋》了:凡帝王者之將興也,天必先見祥乎下民。黃帝之時,天先見大螾大螻,黃帝曰:"土氣勝"。土氣勝,故其尚黃,??及禹之時,天先見草木秋冬不殺,禹:"木氣勝"。木氣勝,故其尚青,??及湯之時,天先見金刃生於。湯:"金氣勝"。金氣勝,故其,??及文王之時,天先見火,赤銜丹書集於周杜。文王曰:"火氣勝"。火氣勝,故其尚赤,??代大者必將,且天先① 《呂氏椿秋·應同》。

① 《呂氏椿秋·精通》。

① 《孟子·萬章》。

氣勝。氣勝,故其尚黑,其亭則。可以看到,《呂氏椿秋》在這裏所説顯然是五德終始説的天命論,且又加上了神秘的祥瑞災異之徵。這種祥瑞或災異的來源自然也是天之所為。所以它又説:"天降災布祥,並有其職,以言禍福人或相召之也。"①這就是説,天下會説話,但他可以通過降災布祥,來説明此禍福乃人召之。所謂"召",人們可以給它以各種解釋,既可以解釋為"天"神查之的結果,也可以説成是天、人相的表徵。《呂氏椿秋》顯然是指者。

以上是先秦及秦代所提供的,來成為天人應論重要內容的思想資料。把這些思想資料收集到一起,內容是相當豐富和全面的,但是,它們散見於上千年的歷史資料之中,就每一個人或每一時代來説,卻構不成一完整、系統的思想系。所以,在此之還不能説已經有了一個成系統的、完整的天人應學説。不過,到秦朝《呂氏椿秋》的五德終始説,它已把天命與災祥聯繫到了一起,並且也已有了類固相召的思想,因此可以説"天人應"論已雛形,並且是呼之出了。

在漢代董仲及其同時代人中,這種天與人之間的應思想已相當流行。例如,西漢成書的《黃帝內經》正是在上述天人一思想指導下,把人與天作了全面的類比。

天地之間,六之內,不離於五,人亦應之,非徒一一陽而已也。人皮應天,人應地,大小月三百六十成一歲,人亦應之。③天有月,人有兩目;地有九洲,人有九竅;天有風雨,人有喜怒;天有雷電,人有音律;天有四時,人有四肢;天有五音,人有五臟;天有六律,人有六腑。歲有三百六十五,人有三百六十節。與董仲同時的劉安在他主持編著的《淮南子》中也曾説:"由此觀之,天地宇宙,一人之也,六之內,一人之制也。"②據此,他也把天與人作了全面的類比:人頭之圓也象天,足之方也象地,天有四時五行九解三百六十六,人亦有四支五藏九竅三百六十六節,天有風雨寒暑,人亦有取與喜怒。故膽為雲,肺為氣,肝為風,腎為雨,脾為雷,以與天地相參也,而心為之主。是故耳目者,月也;血氣者,風雨也。由此表明,先秦及秦時天人一的思想發展到漢代,已成了天人同類。

同類相的思想到漢代已非常流行。例如稍先於董仲的陸賈,他在為劉邦總結歷史成敗經驗而著的《新語》中就曾説:"近河之地,近山之土燥,以類相及也。"④特別是他還把統治者的施政與自然界的化加以聯繫,説:"治失於下,則天文度於上;惡政流於民,則蟲災生於地。"①可以看到,陸賈在此所説,距董仲只差把它們概括為"天人應"了。而這一點在與董仲同時的劉安那裏,即得出了與董仲幾乎相同的概括:物類相,本標相應。故陽炫見,則燃而為人;方諸見月,則津而為;虎嘯而穀風至,龍舉② 《呂氏椿秋·應同》。

① 《呂氏椿秋·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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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評傳(出書版)

董仲舒評傳(出書版)

作者:王永祥 類型:科幻小説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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